浦东机场代理清关

  • 发布时间:2016-03-08 17:19:13,加入时间:2015年01月13日(距今3885天)
  •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福特西一路355号,1021室
  • 公司:上海阳腾供应链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廖伟,手机:18717907879 电话:021-61600157 QQ:2048604480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是关键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南


     一、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五)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满足下述报检要求:


            1.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证书正面底色为绿色)的,可凭证书原件报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并获得备案编号的,可凭标签备案号报检(备案业务详情见第四条)。

3.货主或其代理人无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未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的,在报检时,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

应提供以下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

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其中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

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制作。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