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
1 内容与范围
1.1本细则规定了简易升降机检验的基本程序、项目、要求和方法。
1.2本细则适用于额定速度≤0.5m/s,允许层站≤4层且提升高度≤15m的强制式、曳引式及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其它类似产品的委托检验也可参照执行。
2 检验依据及引用标准
国质检锅[2002]116号 《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质锅发(2002)97号 《浙江省在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质量整治暂行办法》
TSG Q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G 135—2000 《杂物电梯》
JG 《液压电梯》
GB 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
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YTJ/XZ-Q 《起重机检验常用测试方法》
YTJ/XZ-T 《电梯检验常用测试方法》
YTJ/AQ 《简易升降机检验安全导则》
YTJ/CZ01~CZ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YTJ/CX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定和应用控制程序》
YTJ/CX 《检验报告编制及审批控制程序》
鉴于简易升降机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细则的主要依据参照了国家型式试验规程及相近设备的产品标准和国家、省市相关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