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罗岗黄埔区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行政诉讼律师

  • 发布时间:2015-03-17 21:56:53,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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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征收房屋搬家需要支付搬迁费吗?

咨询电话:(张静),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停产停业损失如何确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抢建的房屋有补偿吗?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4、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另一方不履行可以起诉吗?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土地纠纷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办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买卖协议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用协议纠纷、拆迁补偿等案件。本团队律师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及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土地纠纷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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