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锦翔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注册业务指南
关键字:法律规定、提交文件、业务流程、服务费用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该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其它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应提交的文件
一、国内企业,自然人申请(国内限四类自然人可以申请)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一份。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营证明复印件一份。
2、商标图样,长和宽应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3、企业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我方填写提供)。
4、商标指定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代理人指导填写)。
二、国外企业,自然人申请
1、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书我方提供)。
2、商标指定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代理人指导填写)。
3、商标图样,长或者宽应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4、自然人申请应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企业不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