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松蓄电池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⒈ 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标志,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⑴充电时间18~24小时(非深放电时间可短)。
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
⑶ 恒压2.35~2.45v充电的电压值,是环境温度为25℃的规定值。当环境温度高于25℃时,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防止造成过充电。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充电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每个单体增减0.005v。
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
⒎电池使用时,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
滨松蓄电池电池运行检查和记录
⒈电池投入运行后,应至少每季测量浮充电压和开路电压一次,并作记录:每个单体电池浮充电压或开路电压值;
⒉蓄电池系统的端电压(总压);
⒊环境温度。
⒋每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是否有松动和腐蚀污染现象,松动的导线必须及时拧紧,腐蚀污染的接头应及时作清洁处理。
⒌运行中,如发现以下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并更换故障的蓄电池。
⒍电压异常;
⒎物理性损伤(壳、盖有裂纹或变形);
⒏电池液泄漏;
电池电动势,开路电压,工作电压
当蓄电池用导体在外部接通时,正极和负极的电化反应自发地进行,倘若电池中电能与化学能转换达到平衡时,正极的平衡电极电势与负极平衡电极电势的差值,便是电池电动势,它在数值上等于达到稳定值时的开路电压。电动势与单位电量的乘积,表示单位电量所能作的电功。但电池电动热与开路电压意义不同:电动势可依据电池中的反应利用热力学计算或通过测量计算,有明确的物理意义。后者只在数字上近于电动势,需视电池的可逆程度而定。
电池在开路状态下的端电压称为开路电压。电池的开路电压等于电池正极电极电势与负极电极电势之差。
电池工作电压是指电池有电流通过(闭路)的端电压。在电池放电初始的工作电压称为初始电压。电池在接通负载后,由于欧姆电阻和极化过电位的存在,电池的工作电压低于开路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