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乾和国际物流,是一家大型国际物流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中国-韩国货物国际物流服务,我司在韩国有自己的分公司,可以提供门到门物流服务,我司优势的进口项目有化妆品、洗发水、沐浴露、面膜、香皂、牙膏等物品进口报关工作,对于不同的货物,我司能够制定出对应的进口方案,以低成本,低风险,低消费,简化流程的清关操作使客户拿到货物。
进口报关顾问:刘先生
手机:(号)
电话:
QQ: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1幢1308室
普通类化妆品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 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附:
1、进口化妆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2、申报进口化妆品需提交: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其中首次进口的韩国化妆品/洗发水/沐浴露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成品及非销售包装成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2、 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由生产企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性承诺、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在国外允许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原产地证等;
3、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翻译件(非卖品可提供正品外文标签翻译件);
4、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6、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如果您有进口报关的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