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法院继承法律师 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效力

  • 发布时间:2015-07-03 17:18:12,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8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佛山口头遗嘱医生可否做见证人?

  张律师电话:,问:

  我母亲去世时,留下一处房产,由于母亲生前都由我照顾,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对母亲不管不顾,母亲多次口头表示要把房产留给我。2012年1月5日,母亲突发心肌梗塞,去世之前我的哥哥、姐姐还有两个医生在场,由于母亲病急,只能口头表示将房屋留给我。母亲去世后,我的哥姐却反对,表示口头遗嘱是无效的,要求分得母亲的房产,请问母亲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答:

  您母亲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继承法》第十七、第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因为您母亲即将去世属于危及情况,而且有两个医生在场见证,如果可以得到医生的证言,法院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汇集多名名校毕业执业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专业代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欢迎咨询。

佛山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电话: (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19室
地铁:祖庙站A出口 公交:百花广场站 建新路站 祖庙站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