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广州法院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 发布时间:2016-12-06 11:09:13,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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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律师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离婚、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纠纷,遗产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 网友咨询: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分居离婚需要对方的同意吗-

  陈律师回复:

  分居两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事实,因为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

  法律知识拓展: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上述规定可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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