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男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广州律师

  • 发布时间:2016-11-22 10:47:56,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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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律师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离婚、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纠纷,遗产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 问:我与王某登记结婚后不久,便生下一女小婷,一家人感情尚好。可是自从王某下岗后,就开始酗酒,后来干脆离家,独自生活,再也不管我和小婷的生活问题。我只是靠做保洁员维持生活,随着小婷的成长,仅靠我一人,实在无力抚养这个四岁的小女孩。请问,我能否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单独起诉王某,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因此,你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受理,并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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