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井个人独资企业办理,办理所需条件?

  • 发布时间:2015-07-24 16:29:56,加入时间:2015年06月13日(距今36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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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册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提交下列文件:
    1. 投资人签字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在申请书中填写);
  5. 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7.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三、受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登记;
  (四)颁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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