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注销、延期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和工具清单;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申请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补发《食品流通可证》: 食品经营者遗失《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在报刊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持相关证明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经批准后,由原许可机关在二十日内补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我公司可以提供。 我公司另专业办理特种行业的许可证书,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医疗的器械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并提供代理记账业务。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咨询电话: 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