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投资者的注册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外文翻译,并注明一下居住详细地址)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如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新办国内公司法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照片1寸两张、及个人简历
4、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
5、租房合同原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企业章程
8、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委派函(2份)
9、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名称预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