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