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