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 中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打印; (二)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中央、省级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 (三)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骑缝章)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应经初审部门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