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领事认证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D: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客户
中瑞、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由质检总局统一组织印制和管理,证书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第二副本由检验检疫部门留存,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说明;每份中瑞、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所列货物项目不得超过20项,如一批货物超过20项,超过部分应另行签发原产地证书;中瑞、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正副本第12栏加盖FORM A签证印章,由质检总局批准的签证人员签字。
联系人:张娜娜 冰岛声明领事馆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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