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日本食品卫生法食品级材料检测项目及限量要求

  • 发布时间:2019-09-16 10:51:42,加入时间:2013年08月21日(距今429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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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在《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可能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第370号令《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规范及标准》,与2008年修订食品接触材料的标准分为3类:一般标准、类别标准和专门用途标准。

◎ 一般标准 
规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特别是铅含量的要求。例如,规定马口铁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5%,其它金属容器不得超过10%。
◎ 类别标准
建立了金属罐、玻璃、陶瓷、橡胶等类物质的类别标准,此外还制定了13类聚合物的标准,包括PVC, PE, PP, PS, PET, PMMA, PC等。
◎ 专门用途标准
   对于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制定的标准,如巴氏杀菌牛奶用包装、街头食品用包装等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到日本必须符合这些项目要求,日本客户可能会要求出口商提供检测报告来说明符合性,这时需要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以下是玻璃,陶瓷,搪瓷日本食品卫生法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及限值要求:

材料名称

检测项目

限值

玻璃,陶瓷,搪瓷

铅镉溶出

4%乙酸,室温24h

见备注1

备注1:陶瓷产品的限值

可填装的深度>2.5cm(>3L的搪瓷除外)

产品类别

镉(ug/ml)

铅(ug/ml)

玻璃设备或容器及包装

灶具

0.05

0.5

灶具以外的产品

<600ml

0.5

1.5

600ml-3L

0.25

0.75

3L以上

0.25

0.5

陶瓷

灶具

检测咨询:137 2814 2614(田永德)

0.05

0.5

灶具以外的产品

<1.1L

0.5

2

1.1-3L

0.25

1

>3L

0.25

0.5

搪瓷

<3L的灶具

0.07

0.4

灶具以外的<3L的产品

0.07

0.8

不可填充或填充深度<2.5cm,以及>3L的搪瓷

产品类别

镉(ug/ml)

铅(ug/ml)

玻璃

0.7

8

陶瓷

0.7

8

搪瓷

不能被填充的或填充深度<2.5cm

灶具

0.5

1

灶具以为的产品

0.7

8

填充深度>2.5cm及3L以上

0.5

1

高(冠)准检测机构--国家授权实验室

检测咨询:137 2814 2614(田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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