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律师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自拘留开始公安机关要侦查月一个月,然后将卷宗已送至检察院,检察院公诉人阅卷约一个月,发现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最多退回两次为限,补充卷宗已送至检察院,约一个月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月一个半月择日开庭审理,三个月结案(一般开庭后一个月左右作出判决)。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5、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1、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
2、被告犯罪嫌疑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于一审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不服也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