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可以接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一)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或年应税销售额虽在80万元以下,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
3、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新开业的符合以下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会计证、相应的专业证书)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