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律师,湖南永州人,中国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梁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在律师执业期间,主要处理各类普通民事及经济纠纷,包括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等。
梁律师非常注重律师的团队化建设,所在的律师团队,谙熟法律法规及相关证据规则,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丰富的庭审经验以及突出的辩论口才。在各级法院、各类仲裁机构均有大量成功代理记录,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了巨额的损失。我们有深入的的社会阅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更加符合法律精神,预测案件的风险因素更加准确,谨慎的对待每一个细节,谨慎防范任何可能发生的风险。我们不拘泥于法律的条条款款,我们提供的诉讼方案具有新思路,新视角的专业特征。
梁律师秉承先进的管理理念,遵循“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办事原则,坚持“以专业取胜,以团队领先”,为广大企业、公司、个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对客户委托的事务,总是提出多种多样的的解决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们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解决问题的渺小希望,我们总是穷尽一切可能为客户工作,我们对客户委托的事务亲力亲为。恪守职业道德、诚信办案。我们富有极强的事业责任心和进取心,对客户勇于承担责任,对案件勇于承担风险。我们把客户委托的事务当做自己的事务,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关系为准绳提出明确、详尽的解决建议。在办案过程中,善于运用业务知识和经验能力为客户寻找设计解决方案,力求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本律师业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列举情形)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诉讼仲裁业务: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因离婚、继承、劳动、侵权、合同、担保等事由引起的民事纠纷,代发律师函、进行民事诉讼,起草诉讼文书、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三、个人业务:(一)港澳台企业及人士中国境内法律事务的服务身份问题法律服务;婚姻问题法律服务;财产问题与民事纠纷法律服务;港澳台雇员薪资纠纷等劳动法律问题。(二)婚姻继承代为起草婚前财产协议;代为起草夫妻、家庭财产协议;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代理离婚诉讼;代为起草遗嘱,遗嘱见证、执行;代理遗产继承纠纷; 代理其他相关的婚姻继承业务。(三)房屋买卖、租赁代理各类购房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代理购房后各类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代理其他相关的业务。(四)保险 代理投保人有关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健康、医疗及死亡等保险法律事务;代理当事人的保险索赔、理赔事务;参与相关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代理其他相关保险业务。(五)劳动、工伤争议提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咨询;代为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代为起草劳动争议诉讼的起诉状、上诉状等诉讼文书;代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和解、调解;代理劳动者参加劳动仲裁;代理劳动者参加各个阶段的劳动争议诉讼。(六)执行代理各类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仲裁等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
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招揽诉讼帮人打官司的人很多,社会上称这些人为“黑律师”。他们冒充律师身份,以“报赢官司”、或者以与某法官有关系等谎言骗取钱财。由于这些人不具有真正的业务能力,又没有正规的办公场所,办案质量难以保证。并且这些人也属于非法收费,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犯罪。什么是正式律师呢?正式律师是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取得司法从业资格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以上、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另外,还有一类从事法律服务职业的人员,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大多没有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没有获取律师执业证书,因而也不是律师,也不能以律师名义执业,一般称他们为“法律工作者”,他们的工作场所的名称不能称为律师事务所而只能称为“法律服务所”。凡是挂“法律服务所”牌子而没有“律师”名称的法律服务机构,都属于这类情况。如果他们以“律师”名义招揽业务代理诉讼,也属于非法行为,应由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在聘请律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应当选择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注意:单位名称中含有“律师”两字的才是正式的律师办公场所,仅有“法律服务”而没有“律师'两字的单位名称,一般属于基层法律服务所,不是正式律师的办公场所。二、千万不要相信“包赢”之类的谎言,法官判案是依据法律、事实和证据。更须注意有些人经常吹嘘'认识法官'、认识庭长'花钱运作、送礼等等,千万不可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