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眼镜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发证的工作,现就眼镜产品发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对眼镜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二、设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眼镜产品审查部”(简称眼镜产品审查部)。眼镜产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眼镜协会”,“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派员参加审查部工作。审查部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事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查;
(三)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
(四)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五)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六)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将企业的申请取证材料交眼镜产品审查部。
培训内容:
1、基础课程:眼科学、眼镜光学、屈光检查、眼镜商品学、验光操作、眼镜加工、角膜接触镜;
2、特色课程:儿童斜弱视训练及实操、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各种眼视光特检技术的体;
3、讲座分享:分享眼视光行业中眼镜店眼保健店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出路,走出困境。
招生对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眼镜技术行业、待业人员、下岗人员。
政府补贴对象农村户口人员;年度大学毕业生。
培训等级:初级、中级、高级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
培训课时:培训理论及操作课程,高级管理课程共10天,含考试。
1、培训费用:中级验光员1000,定配工1000,高级验光员1500,定配工1500。
2、只考证不培训中级验员800 ,定配工1000,高级验光员1000 定配工 1200
开班时间:每月培训数期,可随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