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CSB蓄电池厂家代理
1﹑引言
随着铅酸蓄电池质量的不断进步,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要生产一只合格的铅酸蓄电池,必须经过多道生产工艺,而且每道生产工艺都有严格的工艺要求。目前大部分蓄电池壳生产厂家在蓄电池池壳注塑后仅凭人工检测注塑效果,以剔除分歧格品。而在池壳注塑过程中受温度及材质等因素的影响,池壳可能出现气孔、毛毗等缺陷,由于小密铅酸蓄电池的池壳各单格相互连结的隔板比中、大密电池薄,小密蓄电池各单格之间的间距也较小,所以仅凭人工检测很难发现池壳的某些缺陷,等到半成品电池时再通过检测仪器剔除因此造成的分歧格品就为时过晚,已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参考国外相关成品电池密合度检测设备中的高压检测原理,成功开发出了物美价廉的池壳检测机。它适用于各类大、中、小密铅酸蓄电池池壳的检测,对小密铅酸蓄电池尤其有推广价值。
2、检测原理
在注塑后的蓄电池池壳的隔板两边紧贴隔板分别放置两块厚铜板,其中一块铜板接直流高压,另一块铜板接地线,在两块铜板之间加1.5万伏~3万伏直流高压,通过检测泄漏电流的大小来判定池壳好坏,当池壳隔板有气孔或有毛毗等缺陷时此处隔板变薄,承受高压的能力差,空气电离严重,泄漏电流比正常池壳明显增大,当检测到的泄漏电流大于设定泄漏电流时我们用声光报警来表明此电池分歧格。 (设定的泄漏电流值根据实际情况定)。以一只12V 6单格的小密铅酸蓄电池为例,
直流高压的尽缘、元器件的耐高压及高压安全等题目
直流高压产生的原理并不复杂,本设备的关键还在于另外几个方面
首先是高压的尽缘题目。高压的尽缘假如处理不好,不但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对人身的安全也有很大的隐患。其次是元器件的耐高压题目,假如元器件的选用达不到要求,设备将不能达到长时间工作的用户要求。另外由于高压对人的危险性,我们应特别留意高压的安全处理。围绕以上题目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我们将高压变压器用真空环氧树脂全封闭浇铸,对高压变压器进行了严格的高压尽缘测试。主回路额定电流固然较小,但额定耐压是实际高压的1.5~2倍,所以通过高压的导线全部采用额定耐压为实际电压的1.5~2倍的高压导线。在导线的连线上,我们将低压回路与高压回路分开,并充分考虑了导线走线的方向。高压元器件的安装与低压控制器件的安装也完全分开,可防止高压磁场对低压控制系统的干扰,同时也增加了设备的安全性。对高压元器件的安装载体我们做了大量的技术咨询工作,我们选用耐高压且价廉的PP板做成箱子,高压元器件安装在PP板箱内,为防止高压空气电离、尖角放电等情况的发生,我们将高压元器件之间进行了相互隔离。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本设备充分考虑了高压的无裸露及接地的安全处理,达到了设备使用的较高要求。
CSB蓄电池GP1272 12V7.2AH为小型泛用型高性能密闭阀调式免维护VRLA铅酸电池。其提供容量范围由2.2Ah至105Ah之6V与12V电池,具有不漏液、体积小、免加蒸馏水及电解液、免维护不需定期均充等特性,适合于UPS等紧急备用电源设备。
CSB蓄电池GP1272规格书
局数 6
电压值 12 V
安培数 7.2 Ah @ 20hr-rate to 1.75V per cell @ 25°C (77°F)
重量(kg) Approx. 2.40kg. (5.29 lbs.)
放电电流5秒(A) 100A/130A (5sec.)
内阻(mΩ) Approx. 23mΩ
温度工作范围 Discharge:-15℃~50℃(5°F~122°F)
Charge:-15℃~40℃(5°F~104°F)
Storage:-15℃~40℃(5°F~104°F)
一般使用温度工作范围 25°C ± 3°C (77°F ± 5°F)
浮充使用充电条件 13.5 to 13.8 VDC/unit Average at 25°C (77°F)
建议充电电流 2.16A
均充使用充电条件 14.4 to 15.0 VDC/unit Average at 25°C (77°F)
自放电 It should be more than 75% of the capacity that before storage after stocked for 6 months at ambient temp. 25℃
端子 F1/F2-Faston Tab
电槽组材质 ABS(UL94-HB) & Flammability resistance of(UL94-V0) can be available upon request.
台湾CSB蓄电池浅析—废旧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回收处置有严格从业要求
长江有色金属网讯:铅酸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汽车、火车、电动车、通信等行业,但铅酸蓄电池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易对环境造成污染。铅泥、铅渣、铅烟和酸液是主要污染物,在铅酸蓄电池拆解后的酸液中包含铅泥,酸液具有强腐蚀性,倾倒之处,寸草不生,所以,国家将废旧铅酸电池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49大类危险废物之一,对它的生产、回收、处置,国家都有严格的从业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为预防和杜绝铅污染事故发生,环保部门连续发文,严厉整治铅酸蓄电池企业。然而为追求经济利益,一些小商小贩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和执法部门打起了“游击”。
本案中,被告人秦家父子四人所办的家庭小作坊,在无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处置废旧铅酸电池,并私设暗管排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铅的有毒物质酸液,严重污染环境,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应追究刑事责任。
四被告人中,秦雷所占份额最多,所起作用。秦付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秦雷三兄弟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对秦雷判处实刑,对秦彬、秦彦、秦付判处缓刑,量刑适当。 《刑法》第72条第二款法律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所以,一审法院同时禁止被告人秦彬、秦彦和秦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废旧电池经营活动,防止再次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