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QS认证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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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连续发生食品问题,国家对QS的认证工作进行了加强。
二、QS认证程序
1、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QS认证对生产场所和设备的要求
1、生产场所
必须符合国家生产企业的卫生标准和各个产品的审查细则以及通则;
2、必备的生产设备
必须做到工艺合理、设备齐全(对照审查细则)
3、必须的检验设备
必须建立企业自己的实验制度,并具备实验条件,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检验设备(对照审查细则)和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