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特点: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不得与各承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公正性(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监理的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进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监理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按上述规定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被责令整改,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n 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分包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参与设计交底、复查重点部位中线和水平控制施工阶段(核验测量施线、审查、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证明及四新论证材料、抽检进场质量、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竣工验收阶段(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组织工程预验收
监理人员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发现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理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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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 8 7 5 2 6 2 4 1 9 1
咨询 Q Q:2 8 8 1 3 2 2 1 5 7
报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桥南泰山行宫商业街3楼336。
公交路线:3、8、9、12、15、16、301、302青年桥南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