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十部乐集汉、魏、南北朝乐午之大成,用于外交、庆典、宴享,具有鲜明的礼仪性。公元714年(开元2年)唐玄宗李隆基又将十部乐改为立部伎(乐)和坐部伎(乐)。坐部伎(坐式演奏)内容有长寿乐、天授乐、宴乐、龙池乐、鸟歌万岁乐、破阵乐六部,演出水平和地位高于立部伎(站式演奏)。故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立部伎》诗中有:“立部贱,坐部贵”之说。今考古发掘所见唐代玉带板上的伎乐纹中,演奏乐器者属坐部伎,铊尾上的舞蹈者属立部伎,其形象为:深目,高鼻,卷发,留胡须,着胡衫,紧袖,束腰、肩披云带,足蹬乌皮长靴、舞于氍毹上,舞姿生动传神。白居易诗曰:“心应弦,手应鼓,弘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飘持蓬舞,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人间物类无可比飞”。舞蹈场景所描述的属于盛行于唐朝的“胡旋”。
玉带板上的伎乐纹饰是唐代玉器善于向域外优秀文化学习与借鉴、吸收西域音乐舞蹈文化并将它融合于中华传统玉文化之中的产物。
唐代玉器玉料精美,种类多样,工艺精湛,内涵丰富,以超凡的文化艺术品质在中国悠久的玉文化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并为后人进行中华玉文化的跨文化研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其后,清代康乾盛世痕都斯坦(巴基斯坦及南亚)玉器的传入,可以认为是唐代玉器引入外来文化艺术成果的延续与发展。
唐代经济发展,国力强盛,开拓西域,畅通丝绸之路,和田玉料源源内输,玉器制作在秦汉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出现了新的高峰。玉器与当时其他工艺品一样,渗透着一种青春活力,不论器物大小均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出土与传世的玉器皆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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