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诬陷强奸罪法官会判无罪吗?广州强奸罪辩护律师会见

  • 发布时间:2017-12-07 15:46:35,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5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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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强奸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重处规定

  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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