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赁的店铺有臭味无法营业可以解除合同吗?
咨询电话:(张静),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租赁合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段时间后刘先生发现他的商铺里有很大的异味,原来是商铺房顶的污水管滴漏。刘先生要求开发商维修,但开发商维修后,滴水情况虽然得到解决,可商铺里仍然异味难除。最后,因为店里一直充满恶臭,客人都不上门了,刘先生美容美发店被迫停业。刘先生发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开发商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刘先生只有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押金和剩下的两个月租金,合共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刘先生委托的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对其商铺室内进行空气检测,的确室内空气中氨含量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令刘先生无法继续经营美容美发店,致使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开发商返还刘先生从未营业开始到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共8万元。
律师提醒:租下商铺后,如果商铺出现问题,存在严重瑕疵,令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无法实现租铺做生意的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就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商铺经营者在租商铺时,一般需要支付押金并进行适当的装修,如果发现所租下的商铺出现严重瑕疵,如严重漏水渗水、严重开裂、恶臭等,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还可以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等等。如果有瑕疵的商铺无法恢复正常使用功能,承租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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