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王老吉大战孰是孰非河马APP制作

  • 发布时间:2015-11-16 16:48:06,加入时间:2015年01月10日(距今377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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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一下两家公司的历史情况:

王老吉凉茶发明于清光绪年间(1828年),至今已有187年历史,是一种由中草药熬制、清热祛湿的“药茶,。被公认为“凉茶始祖”,有“凉茶王”之称。到了近代,王老吉凉茶跟随着华人的足迹已经遍及世界各地。上世纪50年代,王老吉药号分为两支,一支归入国有企业,发展为今天的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王老吉品牌冲剂产品(国药准字)。另一支由王氏家族后人带到香港。在中国大陆,王老吉品牌归于王老吉药业有限公司所有,中国大陆以外有凉茶市场的国家和地区,王老吉品牌基本为王氏后人所注册。

而加多宝是大型饮料生产及销售企业,旗下包括红色罐装加多宝和茶饮料系列。所经营的红色罐装加多宝也是凉茶行业第一大品牌,由中草药配制,清热降火,功能独特。

两家企业从2000年开始签署商标合同,加多宝获得“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十年。后又在2002年和2003年分别签署两个补充协议,将使用年限延长到2020年。不过,由于广药老总贪腐,以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港币200万和100万为前提分别签署的这两份补充协议,所以法律上认为无效,这也为之后两个民族企业的征战埋下了伏笔。

2011年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广药赢了。现在两家又就红罐的外包装大打出手,广药控诉加多宝包装专利期限已到却仍沿用红罐外观获利,构成了侵权行为,要求进行侵权赔偿。

好了,大体情况就是这样了,小编说的一肚子火,现在让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复杂的状况。

从法律上来讲,加多宝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首先是续约合同无效为未来对簿公堂埋下了失败的种子;其次是商标使用期限过短,首次合同规定商标使用年限仅为10年,租用的商标毕竟不是自家品牌,而从加多宝大力拓展市场的架势来看,完全是想把“王老吉”这个品牌推向全国乃至全球,如果是这样的话,10年明显太短了;再来是商标宣传推广的责任划分不明,根据营销学理论,如果加多宝集团无法取得“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也无法获得较长的许可期限,那么就应该对于商标许可期间的宣传推广责任划分明确。否则,忙活半天也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最后商标的增值价值利益的归属也未明确约定,现在“王老吉”品牌价值数亿元之巨,广药肯定不会放,咱姑且先不谈这个行为的好赖啊。

现在,广药又来要包装,这我就有点忍不了了(不小心透漏了自己的立场)。没和加多宝签约之前呢,王老吉是绿色软包的,和加多宝签约之后,才变成红色罐装。是,外观专利期限为10年,所以已经失效了。 但是,你等着人家加多宝投放巨资努力让红罐凉茶深入人心了,你又来提前收回商标,又来要包装侵权费用。总感觉让人哭笑不得,当然法律是判你赢了,那你就真的赢了吗?

现在加多宝就包装侵权案提起上诉,结果尚未得知。我们姑且做一个假设,假设加多宝输了,会怎么样?假设广药赢了,又会怎么样?很简单啊,就是加多宝一个民族品牌的消失,以及广药得到了“王老吉”这三个字而已。当然我是希望加多宝赢。

一个行业资深律师说:“其实,老百姓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加多宝、什么王老吉,老百姓只在乎生活的平静,然后有那么一两个民族企业能够让我们骄傲而已。”凉茶是我们的民族文化,两家企业大战,只会让那些洋品牌看笑话,这真的让人着急,让人扼腕叹息。

李嘉诚、李兆基曾经有过一次商业上的恶性竞争,事后他们说:“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竞争,不免有些后悔,为利益进入恶性竞争,把企业带入商界泥潭。其实呢,市场大无边,各领风骚在一方,扬长避短,方能把生意做得更大更好。”

品牌也是个易碎品,互掐只会给两个民族企业以致命的打击。其实反过来想,加多宝大加广告力度不过是想证明“我就是以前的王老吉”,它并没有诋毁王老吉,甚至可以推动王老吉的销售,所以广药完全没必要搞这种看上去有点儿无赖的争夺。法律是一回事,但是公道自在人心。

最后引用一个资深评论人的话:凉茶饮品的内涵是中华养生文化,企业之间的内涵是中华礼仪文化。所以,希望两家企业能够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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