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设立影视公司
答:企业从事专题、专栏、纪录、综艺、动画片、微电影、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等活动的行为,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办理条件:
(1)必须是内资企业(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不少于三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实缴货币,不能有无形资产)。
联系人: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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