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艺美术师
1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下列要求:
( 1 )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通过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历史、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 2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艺术修养,对所从事的专业有系统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 3 )学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人员参加制订省级本专业建设和发展方案,或参加编写省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已付诸实施;
撰写二篇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较高的价值;
在省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技术专著一部(编委以上,本人编写 15000 字以上)。
2 、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符合下列要求:
( 1 )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艺,能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各种疑难问题,或在技术管理中掌握国内外现代技术管理的发展趋势,具备为提高管理水平和科技进步提供决策依据的能力;
( 2 )具有承担重要和复杂的科研、创新和特殊设计的能力和经历,具备对引进较高难度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 3 )具有组织本专业重大课题,完成研究、策划、设计、生产的能力和主持经历:
( 4 )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专业修养,作品水平较高,风格独特,并具有承担对工艺品鉴定的能力和经历;
( 5 )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工艺美术人员的能力。
3 、业绩条件
在工艺美术师任职期内取得以下业绩中的 3 条以上:
( 1 )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设计(制作)省级展(礼)品二件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件被采用:
( 2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二项大型工艺美术项目(或三项中、小型工艺美术项目)的设计(制作)任务,其作品构思新颖,风格独特,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3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艺美术项目被国家有关单位征集收藏一项以上者;
( 4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同档次奖励),本人为获奖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 5 )研究、设计、制作的项目获省(部)级专业协会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
( 6 )在实际工作中创造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管理方法或经验,社会及经济效益显著(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证明,税务部门认可),并得到省业务主管部门的推广应用;
( 7 )工作成绩突出,获市(地)以上政府荣誉称号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破格评审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上述业绩条件中的 4 条以上。
全国统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
QQ:
上班时间:8:30--18:00(周一至周六)
本机构专业办理学术论文发表,教材专著出版,成果专利办理,省级课题挂名,教材教辅批发等业务。诚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