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广州代表处所需资料 :
1、 投资方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NC1文件;最近两年的续期的税务证明.如为香港、 澳门、台湾公司:(需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律师楼以及司法部作公证认证))原件2份(如为外国公司:(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作公证认证);
2、 银行资信证明正本2份(如为香港、澳门、台湾公司:(需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律师楼以及 司法部作公证认证))原件2份(如为外国公司:(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作公证认证); 注:指外方开户银行出据的,表示该公司经营状况无不良记录。
3、 公司办公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为首席代表或者总公司名称;(租期一年以上并经房管局备 案)2份原件以及相关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消防许可证复印件,房产属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房产属公司,消防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为办公或写字楼用途
4、 各常驻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签证页(身份证或护照),5张2寸彩色照片。
5、 注:总公司必须成立两年以上,才可以在广州成立代表处。(港澳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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