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客户都会问为什么我的货物放行后我还不能上架销售或者先拿出来用呢?特别是首次接触进口食品的客户,习惯性以为海关放行后,就可以直接把货物提走,进行销售和流通。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货物初次放行后只是允许进入中国境内,在未获得商检单位的许可之前,是不可以进入流通市场销售的,所以为什么货物放行后需要等商检部门出具卫生证书后才可以使用。通常,我们帮客户办妥进口报关放行手续后,便安排将这批货物运输至我公司在码头附近的食品专用仓库。第一时间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疫,抽样检查工作,尽可能的节省客户的时间和费用。
在此期间,我们需要替客户办理事项,如下:
1、商检复查标签;
2、办理卫生证书;
4、货物辖区内仓储;
5、向口岸商检机构报检验检疫;
6、加贴中文标签,CIQ检验标签;
7、货物抽样检验、核对货物包装标签;
榴莲干一般贸易进口报关详细流程:
1、榴莲干进口国内国外收发货人备案(我司代理)
2、备货(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3、准备单证(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装船(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海上运输(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制作中文标签(我司代理)
7、发货到深圳港(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8、榴莲干中文标签预审核(货物到港后办理)
9、换单(我司操作)(1个工作日)
10、报检(商检部门操作)(1-3工作日)
11、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1-2工作日)
12、交税(1-2工作日)
13、货物放行(与交税同天)
14、货物拉到整改仓库贴标签(我司代贴,在码头贴2个工作日)
15、商检部门抽样检查(我司代理)
16、标签备案(我司代理)
17、货物可以拉到客户指定仓库(我司代理)
18、商检部门做安全检测出卫生(我司代理,15个工作日左右)
19、货物开始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