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赔偿?广州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6-08-17 12:11:46,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6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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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⑴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⑵当事人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⑶在迟延履行后经催告仍未履行的。

  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⑴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⑵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⑶经另一主催告。⑷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⑸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⑹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

  第九十七条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

  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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