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登记作品著作权
1、保护智力创作成果,鼓励智力成果的创作和
传播
2、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3、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的保护条件:
作品必须反映作者一定的思想、感情;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
作品必须具有物质固定性;
作品必须具有可复制性;
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受保护的作品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某些作品虽也具备法定条件,但被排斥在保护范围之外: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法律、法规及文件; 时事; 常识性作品,如历法、数表、通用表格或公式; 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因进入了公有领域而不受保护。
申请所需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及委托书
2、申请者身份证明(以下选一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个人申请者: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港澳:营业执照复印件书
台湾:营业执照复印件书
民间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境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书
3、源程序1份,按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4、文档1份,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单面打印(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 页为段落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两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