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清算处理
公司注销是指企业主管登记机关对因解散、歇业、撤销、收购、破产宣告、营业期满、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其企业营业执照、各类企业公章等,撤销企业注册号,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对今后不再打算开立公司的法人,可以不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因为企业营业执照如果每年不按时年检或不年检,工商部门将会自动注册为年检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企业不再报税,主管税务机关也会停止对公司进行税务登记。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就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如果进行上述行为将会导致企业法人在3年内不再拥有成为企业法人的资格。
南昌公司注销需要先办理清算组备案登记,取得备案通知书。并在刊登注销公告满45天后,再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一、南昌公司清算组备案需提交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南昌公司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南昌公司清算组备案需提交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南昌公司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