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2)申请变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变更申请);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改变材料。(3)申请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延续申请);本公司三年来基本经营情况。
发许可证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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