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产权房宅基地房投资开发建设风险把控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5-12-27 17:47:53,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0日(距今37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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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龙律师(186 0309 1133)佛山专注房地产法律业务律师,特别擅长对有关小产权房开发、投资、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风险的把控和处理。法律功底扎实,思维严谨,为许多当事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业务遍及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欢迎来电咨询(免费)
 
一般而言,法官在裁判小产权房宅基地房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二、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即能否适用合同法第52条至第54条的内容;三、基层组织比如村委会、党支部的意见。
 
冯海龙律师长期在广州,佛山两地工作办事,也会根据需要到深圳,东莞,珠海等地出差办事,欢迎广佛,深圳,珠三角的当事人来电咨询。手机:186 0309 1133 : 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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