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和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3局中建六局中建八局中建14局等建立起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长期为其提供电焊工建筑八大员安全类人员培训,成为其在深圳地区仍至广东地区合作伙伴。不仅仅如此本中心还和富士康集团华为等深圳知名企业合作,成为其资格,教育培训专门指定机构。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全国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全国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