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不具备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3、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4、取得市职称办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5、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破格人员应参加面试,并对照破格条件进行申报评审。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