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货物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分批申报进口,故大批货物的进口也可以采取快件进口方式操作。快件进口多适用于:IC,通讯产品,酒类,化妆品,珍品皮具,小吨位机器等。 1 货主(CARGO OWNER)是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它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SHIPPER)或收货人(CONSIG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