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要求: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须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向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办外国专家证。
(1)聘请单位的申办报告。
(2)聘请合同、董事会聘请决议或聘任书。
(3)外国专家个人简历。
(4)外国专家个人学历证明和从业资格证明。
(5)外国专家护照及有关签证复印件。
(6)正确填写的《申办外国专家证申请表》
(7)外国专家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
(8)市教委或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证明。
(9)60岁以上至70岁的外国专家需要提交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