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房产律师二手房楼盘商铺档口买卖纠纷

  • 发布时间:2016-02-29 16:41:51,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0日(距今3768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越秀区
  • 公司:冯海龙【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冯海龙律师,手机:18603091133

《免费咨询》冯海龙律师(186 0309 1133)广州黄埔资深房地产律师,在法律界工作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处理过大量的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出庭辩护,广受好评,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在商品房,二手房,商铺买卖过程中,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冯海龙律师欢迎广州、佛山,深圳,珠三角的当事人来电咨询。手机号:186 0309 1133 : QQ号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