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新办人员要求: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承担任务范围
(1) 甲级
可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的类型和高度不受限制。
(2) 乙级
可承担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