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5年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注册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附表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申请专业类别中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注册公司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有必备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2)具备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应的工艺开发和工程应用试验所必需的检验、化验设备及场所,各专业类别要求设备的具体数量和名称见附表4。
(3)组织结构健全,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