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辐射松板材质量标准
一、合同发票下所供应的板材应符合新西兰标准3631:1988;
二、依新西兰标准3631:1988供应板材的计量单位是体积为立方米,尺寸为毫米;
三、参照新西兰标准3631:1988的2.3.4.5条款,钩状弯曲、S型弯曲、凹曲、末端开裂等干燥缺陷可限制或允许;
四、干燥是指将木材置于70-95度中进行干燥,以达到装运时板材的含水量在8-12%之间;
五、下述木材瑕疵情况不允许或限制发生:
1)兰变(表面有一定量的霉变,但不会导致兰变,则可接受);
2)干燥斑(表面刨去2MM后,无明显的斑痕,则可接受);
3)缺口,不允许(除非由WWPA在RW中提到);
4)末端裂纹、开裂,最小(不超过50MM);
5)过多的表面裂纹、内部裂纹;
6)树脂含量过多,导致木材涂饰困难;
7)每包中,尺寸不足的板材,按体积计不超过5%;尺寸不足的定义:板材中心1/3处的测量值少于发票中规定的板材值的5%,这样的板材尺寸为不足的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