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贸易
1、首次申请: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及相应的出租者产权证明(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2、变更申请(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地名):
(1)《成都市甲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
(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变更企业名称和经济类型的,需提供相关公司文件(如董事会决议等)和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变更主要负责人的,需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任职证明;变更经营场所地名的,需提供地名办等有关单位证明。
3、换证申请:
申请换证应提供换证申请表一份和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其它资料按照首次申请资料的(2)-(6)项提供。
在申请换证时没有改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则不需要重新安全评价。
(7)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变更申请(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地名)
(1)《成都市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
(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变更企业名称和经济类型的,需提供相关公司文件(如董事会决议等)和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变更主要负责人的,需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任职证明;变更经营场所地名的,需提供地名办等有关单位证明。
3、换证申请应提供换证申请表一份和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其它资料按照首次申请资料的(2)-(8)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