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门式起重机厂家|安徽黄山门式起重机生产厂家|安徽黄山门式起重机销售厂家(河南矿山)155 1617 9631
安徽黄山门式起重机厂家在销售门式起重机、架桥机、行车行吊、龙门吊等设备时对其验收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下面是安徽黄山门式起重机销售厂家与湖北十房高速公路项目部签订的龙门吊购置合同中有关验收的内容:
1.验收时间:验收安排在设备到场时进行,因买方原因导致验收推迟时,最终验收不迟于设备到场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但不能减轻或免除卖方的质保责任。
2.验收方式:买方负责在买方工地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的标准除相关行业标准外,还包括本合同和卖方投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设备图纸、技术资料等。
3.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规格、配置、质量等不符合约定,表面缺陷应在五日内提出,内在质量问题在十五日内向卖方书面提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函件后五日内予以解决,如因此影响买方使用、导致损失由卖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4.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异议不能达成一致,可委托有关设备质检机构鉴定;费用由双方各预交一半,如鉴定结论系设备质量缺陷,费用由卖方承担,无缺陷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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