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凡符合国家规定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一级建造师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