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白云区西洲北路看守所会见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4-18 18:14:39,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22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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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律师:。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咨询:我和两位朋友王某、金某合伙开办了一个小型建材厂,经营中我们发现王某私自侵吞合伙财产。请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陈律师解答: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法个人合伙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独立诉讼主体,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单位范围之列。本案中,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合伙组织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合伙人个人财产。因此,王某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你只能去法院起诉,打民事官司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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