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电话:;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